對于旁觀者來說,圍棋這東西里似乎總是充滿著神奇的元素。那一黑一白的小小棋子,仿佛是在演繹著什么奧妙的哲理,詮釋著什么隱諱的天機。就像一句話中說的,“世事如棋,乾坤莫測,笑盡好漢。”
圍棋是一種智力游戲,來源于中國。
相傳,上古時期堯都平陽,停息協和各部落方國以后,農耕生產和國民生涯呈現出一派繁榮興旺的氣象。但有一件工作卻讓帝堯很憂慮,散宜氏所生子丹朱雖長年夜成人,十幾歲了卻不務正業,游手好閑,聚朋囂訟斗狠,經常招惹禍端。年夜禹治平洪水不久,丹朱坐上木船讓人推著在汾河西岸的湖泊里蕩來蕩往,高興地連飯也顧不上吃了,家也不回了,母親的話也不聽了。散宜氏對帝堯說:“堯啊,你只顧忙于處理蒼生年夜事,兒子丹朱越來越不像話了,你也不論管,以后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是第一個嫁給她的人。狼狽的不是婆婆,也不是生活中的貧窮,而是她的丈夫。怎么能替你干年夜事呀!”帝堯緘默很久,心想:要使丹朱歸善,必先穩其性,娛其心,教他學會幾樣本領才行。便對散宜氏說:“你讓人把丹朱找回來,再讓他帶上弓箭到平山頂上往等我。”
這時丹朱正在汾河灘和一群人戲水,忽見父親的幾個衛士,不容分說,強拉扯著他上了平山,把弓箭塞到他手里,對他說:“你父帝和母親叫你來山上打獵,你可得給怙恃裝人啊。”丹朱心想:射箭的本領我又沒學會,咋打獵呢?丹朱看山上荊棘滿坡,看天空缺云朵朵,哪有什么兔子、飛鳥呢?這明明是父親母親難為本身!“哼,打獵我就是不學,看怙恃能把我怎么樣!”衛士們好說歹勸,丹朱就是坐著動也不動。一伙人正喧嚷著,帝堯從山下被詩人攙扶著上來了,衣服也被掛破了。看到父帝氣喘吁吁的樣子,丹朱心里難免有些心軟,只好向父帝作揖拜跪,唱個喏:“父帝這把年紀要爬這么高的山,讓兒上山打獵,不知從何說起?”帝堯擦了把汗,坐到一塊石上,問:“不肖子啊,你也不小了,十七、八歲了,還不走邪道,獵也不會打,等著將來餓逝世嗎?你看山下這么廣闊的地盤,這么好的江山,你就不替父帝操一點心,把地盤、江山、蒼生管理好嗎?”丹朱眨了眨眼晴,說:“兔子跑得快,鳥兒飛得高,這山上無兔子,天上無飛鳥,叫我打啥哩。全國蒼生都聽你的話,地盤江山也管理好了,哪用兒子再替父帝費心呀。”帝堯一聽丹朱說出這般不思上進、無心治業的話,嘆了一口氣說:“你不愿學打獵,就學行兵征戰的石子棋吧,石子棋學會了,用處也年夜著哩。”丹朱聽父帝不叫他打獵,改學下石子棋,心里稍有轉意,“下石子棋還不不難嗎?坐下一會兒就學會了。”丹朱扔失落了箭,要父親當即教他。帝堯說:“哪有一朝一夕就能學會的東西,你只需肯學就行。”說著拾起箭來,蹲下身,用箭頭在一塊平坡山石上用力刻畫了包養網縱橫十幾道方格子,讓衛士們撿來一年夜堆山石子,又分給丹朱一半,手把著手地將本身在率領部落征戰過程中若何應用石子表現前進后退的作戰謀略傳授講解給丹朱。丹朱此時倒也聽得進往,顯得有了耐煩。直至太陽要落山的時候,帝堯教子下棋還是那樣的盡心盡力。在衛士們的敦促下,父子們才下了平山,在乎水泉里洗了把臉,回到平陽國都。
此后一段時日,丹朱學棋很專心,也不到外邊游逛,散宜氏心里踏實些。帝堯對散宜氏說:“石子棋包括著很深的管理蒼生、軍隊、江山的事理,丹朱假如真的轉意轉意,清楚了這些事理,接替我的帝位,是天然的工作啊。”孰料,丹朱棋還沒學深學透,卻聽信先前那幫人的壞話,覺得下棋太束縛人,一點不受拘束也沒有,還得費腦子,犯以前的老弊病,終日朋淫生非,甚至想用詭計奪取父帝的地位,散宜氏痛心不已,年夜病一場,怏怏而終。帝堯也非常傷心,把丹朱遷送到南邊,再也不想看到丹朱,還把帝位禪讓給經過他三年嚴格考核認為不單有德且有智有才的虞舜。虞舜也學帝堯的樣子,用石子棋教子商均。以后的陶器上便產生圍棋方格的圖形,史書便有“堯造圍棋,以教丹朱”的記載。今龍包養 祠鄉晉掌村西山便有棋盤嶺圍棋石刻圖形遺跡
本日,在亞洲的圍棋生齒有數千萬人,在歐american家也有不少人會下圍棋。
圍棋的規則非常簡單,卻擁有非常廣年夜的空間可以落子,使得圍棋變化多端,比中國象棋更為復雜。這就是圍棋的魅力地點。下一盤圍棋的時間沒有規定,快則五分鐘,慢則要幾天,多數時候下一盤棋需求一到二個小時。
下圍棋對人腦的智力開發很有幫助,可增強一個人的計算才能、記憶力、創意才能、思惟才能、判斷才能,也能進步人對留意力的把持才能。下圍棋也會對小孩子起到積極感化,使他們能更好的剖析事物。
前人將下圍棋稱作對弈,又叫手談。“琴棋書畫”中的棋即是指下圍棋。在人們眼中,圍棋是一種極為高雅的運動。對弈的人仿佛可以通過下棋,進行心與心的交通。透過那棋子落定的輕響,我們似乎真的能夠聽到對弈者的靈魂。
中國圍棋史話
被人們抽像地比方為口角世界的圍棋,是我國前人所喜愛的娛樂競技活動,同時也是人類歷史上最長久的一種棋戲。由于它將科學、藝術和競技三者融為一體,有著發展智力,培養意志品質和機動靈活的戰略戰術思惟意識的特點,因此,幾千年來長盛不衰,并逐漸地發展成了一種國際性的文明競技活動。
圍棋,在我國現代稱為弈,在整個現代棋類中可以說是棋之開山祖師,相傳已有4000多年的歷史。據《世本》所言,圍棋為堯所造。晉張華在《博物志》中亦說:“舜以子商均愚,故作圍棋以教之。”、舜是傳說人物,造圍棋之說不成信,但它反應了圍棋來源之早。
【年齡、戰國時期】
圍棋已在社會上廣泛流傳了。《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曾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公元前559年,衛國的國君獻公被衛國年夜夫寧殖等人驅逐出國。后來,寧殖的兒子又答應把衛獻公迎回來。文子批評道:“寧氏要有災禍了,弈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用“舉棋不定”這類圍棋中的術語來比方政治上的優柔寡斷,說明圍棋活動在當時社會上已經成為人們習見的事物。
【秦、漢、三國時期】
秦滅六國一統全國,有關圍棋的活動鮮有記載。《西京雜記》卷三曾有西漢初年“杜陵杜夫子善對奕,為全國第一人”的記述,但這類記載亦是寥如星斗,表白當時圍棋的發展仍比較緩慢。到東漢初年,社會上還是“博行于世而弈獨絕”的狀況。直至東漢中早期,圍棋活動才又漸風行。1952年,考古任務者于河北看都一號東漢墓中發現了一件石質圍棋盤,此棋局呈正方形,盤下有四足,局勢縱橫各17道,為漢魏時期圍棋盤的形制供給了抽像的實物資料。與漢魏間幾百年頻繁的戰爭相聯系,圍棋之戰也成為培養軍人才幹的主要東西。東漢的馬融在《圍棋賦》中就將圍棋視為小戰場,把下圍棋當感化兵作戰,“三尺之局兮,為戰斗場;陳聚士卒兮,兩敵相當。”當時許多有名軍事家,像三國時的曹操、孫策、陸遜等都是疆場和棋枰這樣鉅細兩個戰場上的佼佼者。有名的“建安七子”之逐一王粲,除了以詩賦名著于世外,同時又是一個圍棋專家。據說他有著驚人的記憶力,對圍棋之盤式、著法等了然于胸,能將觀過的“局壞”之棋,從頭擺出而不錯包養網 一子。 我國圍棋之制在歷史上曾發生過兩次主要變化,重要是在于局道的增多。魏晉前后,是第一次發生主要變化的時期。魏邯鄲淳的《藝經》上說,魏晉及其以前的“棋局縱橫十七“花兒你別胡說!他們沒能阻止你出城就錯了,你出城後他們也沒有保護你,讓你經歷那種事,就是犯罪。”並且該死。”藍道包養 ,合二百八十九道,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這與後面所介紹的河北看都發現的東漢圍棋局的局制完整雷同。可是,在甘肅敦煌莫高窟石室發現的南北朝時期的《棋經》卻載明當時的圍棋棋局是“三百六十一道,包養網 仿周天之度數。”表白這時已風行19道的圍棋了。這與現在的棋局形制完整雷同,反應出當時的圍棋已初步具備現行圍棋定制。
“母親?”她有些激動的盯著裴母閉著的眼睛,叫道:“媽,你聽得見兒媳說的話對吧?如果聽得到了,再動一下手。或者睜【南、北朝時期】
由于南北朝時期玄學的興起,導致文人學士以尚清談為榮,因此弈風更盛,下圍棋被稱為”手談”。上層統治者也無不雅觀好對奕,他們以棋設官,樹立”棋品”軌制,對有必定程度的”棋士”,授予與棋藝相當的”品德”(等級)。當時的棋藝分為九品,《南史·柳惲傳》載:”梁武帝好弈,使惲品定棋譜,登格者二百七十八人包養”,可見棋類活動之廣泛。現在japan(日本)圍棋分為”九段”即源于此。上述這些變化,極年夜地促進了圍棋游藝技術的進步,為后來圍棋游藝在中國的進一個步驟發展和向國外的傳播奠基了基礎。
【唐、宋、元時期】
唐宋時期,可以視為圍棋游藝在歷史上發生的第二次嚴重變化時期。由于帝王們的喜愛以及其他種種緣由,圍棋獲得長足的包養 發展,對弈之風廣泛全國。這時的圍棋,已不僅在于它的軍事價值,而重要在于熏陶情操、愉悅身心、增長聰明。對奕與彈琴、寫詩、繪畫被人們引為風雅之事,成為男女老小咸宜的游藝娛樂項目。在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第187號唐墓中出土的《仕女對奕圖》絹畫,就是當時貴族婦女對弈圍棋情況的抽像描繪。當時的棋局已以19道作為重要形制,圍棋子已由過往的方形改為圓形。1959年河南安陽隋代張盛墓出土的瓷質圍棋盤,唐代贈送japan(日本)孝武天皇、現躲japan(日本)正倉院的象牙鑲鉗木質圍棋盤,皆為縱橫各19道。中國體育博物館躲唐代口角圓形圍棋子,淮安宋代楊公佐墓出土的50枚口角圓形棋子等,都反應了這一時期圍棋的變化和發展。 唐代”棋待詔”軌制的實行,是中國圍棋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標志。所謂棋待詔,就是唐翰林院中專門陪伴天子下棋的專包養 業棋手。當時,供奉內廷的棋待詔,都是從眾多的棋手中經嚴包養網 格考察后進選的。他們都具有第一流的棋藝,故有”國手”之稱。唐代有名的棋待詔,有唐玄宗時的王積薪、唐德宗時的王叔文、唐宣宗時的顧師言及唐信宗時的滑能等。由于棋待詔軌制的實行,擴年夜了包養 圍棋的影響,也進步了棋手的社會位置。這種軌制從唐初至南宋延續了500余年,對中國圍棋的發展起了很年夜的推動感包養網 化。 從唐代始,興盛的圍棋隨著中外文明的交通,逐漸越出國門。起首是japan(日本),遣唐使團將圍棋帶回,圍棋很快在japan(日本)流傳。不單涌現了許多圍棋名手,並且對棋子、棋局的制作也很是講究。如唐宣宗年夜中二年(848年)來唐進貢的japan(日本)國王子所帶的棋局就是用”揪玉”琢之而成的,而棋子則是用集真島上手談池中的”玉子”做成的。除了japan(日本),朝鮮半島上的百濟、高麗、新羅也同中國有來往,特別是新羅屢次向唐調派使者,而圍棋的交通更是常見之事。《新唐書·東夷傳》中就記述了唐代圍棋高手楊季鷹與新羅的棋手對弈的情況,說明當時新羅的圍棋也已具有必定的程度。
【明、清時期】
明清兩代,棋藝程度獲得了敏捷的進步。其表現之一,就是門戶紛起。明代正德、嘉靖年間,構成了三個有名的圍棋門戶:一是以鮑一中(永嘉人)為冠,李沖、周源、徐希圣附之的永嘉派;一是以程汝亮(新安人)為冠,汪曙、方劑謙附之的新安派;一是以顏倫、李釜(北京人)為冠的京師派。這三派風格各異,布局攻守側重分歧包養 ,但皆為當時名手。在他們的帶動下,長期為士年夜夫壟斷的圍棋,開始在市平易近階層中發展起來,并涌現出了一批”里巷君子”的棋手。他們通過頻繁的平易包養網 近間比賽活動,使得圍棋游藝更進一個步驟獲得了普及。 隨著圍棋游藝活動的興盛,一些平易近間棋藝家編撰的圍棋譜也大批涌現,如《適情錄》、《石室仙機》、《三才圖會棋譜》、《仙機武庫》及《弈史》、《弈問》等20余種明版本圍棋譜,都是現存的頗有價值的著作,從中可以窺見當聽。時圍棋技藝及理論高度發展的情況。 滿族統治者對漢族文明的接收與倡導,也使圍棋游藝活動在清代獲得了高度包養 發展,名手輩出,棋苑絕後茂盛。清初,已有一批名手,以過柏齡、隆重有、吳瑞澄諸為最。尤其是過柏齡所著《四子譜》二卷,變化明代舊譜之著法,詳加推闡以盡其意,成為杰作。 清康熙末到嘉慶初,弈學更盛,棋壇涌現出了一大量名家。此中梁魏今、程蘭如、范西屏、施襄夏四人被稱為”四大師”。四人中,梁魏今之棋風奇巧多變,使其后的施襄夏和范西屏受害很多。施、范二人皆浙江海寧人,并同于少年景名,人稱”海昌二妙”。據說在施襄夏30歲、范西屏31歲時,二人對弈于當湖,經過10局交戰,勝負相當。”當湖十局”下得驚包養 心動魄,成為流傳千古的精妙之作。
圍棋比賽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圍棋的棋具
一、棋盤
盤面有縱橫各十九條等距離、垂直穿插的平行線包養網 ,共構成361個穿插點(以下簡稱為 “點”)。 在盤面上標有幾個小圓點。稱為星位,中心的星位又稱“天元”。
二、棋子
棋子分口角兩色。均為扁圓形。 棋子的數量以黑子181、白子180個為宜。
第二條 圍棋的下法
一、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黑先白后,瓜代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盤的點上。
三、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他點移動。
四、輪流下子是雙方的權利,但允許任何一方放棄下子權。
第三條 棋子的氣
一個棋子在棋盤上,與它直線緊鄰的空點是這個棋子的“氣”。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假如有同色棋子存在,則它們便彼此連接成一個不成朋分的整體。它們的氣也應一并計算。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假如有異色棋子存在,這口氣就不復存在。如一切的氣均為對方所占據,便呈無氣狀態。包養 無氣狀態的棋子不克不及在棋盤上存在,也就是第四條——提子。
第四條 提子
把無氣之子提出盤外的手腕叫“提子”。
提子有二種:
一、下子后,對方棋子無氣,應當即提取。
二、下子后,雙方棋子都呈無氣狀態,應當即提取對方無氣之子。
拔失落對手一顆棋子之后,就是禁著點(也作禁進點)
第五條 禁著點
棋盤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該子當即呈無氣狀態,同時又不克不及提取對方的棋子,這個點,叫做“禁著點”,制止被提方下子。
第六條 制止全局同形再現
第七條 終局
一、棋局下到雙方分歧確認著子完畢,為終局。
二、對局中,有一方半途認輸,為終局。另一方中盤勝
第八條 活棋和逝世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克不及防止被提取的棋,都是逝世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克不及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活棋有兩只或以上真眼,逝世棋沒有兩只真眼。
第九條 計算勝負
雙方下子完畢的棋局,計算勝負采用數子法。 包養 先將雙方逝世子所有的清算出盤外,然后對一方的活棋(包含活棋圍住的點)以子為單位進行計數。 包養 雙方活棋之間的空點各得一半,一個點即為一子。 勝負的基準以棋局總點數的一半180又1/2點為歸本數。凡一方活棋與所屬空點的總和年夜于此數者為勝,小于此數者為包養網 負,等于此數者為和。 采用貼子方包養網 法的棋局,勝負標準另行規定。
第二章 競賽規定
第一條 先后手的確定
對局的先后手,由年夜會抽簽編排或對局前猜先決定。
第二條 貼子
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力,現行全國性正式比賽在終局計算勝負時,黑方需貼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第三條 計時
計時是保證比賽順利進行的主要手腕之一。一切有條件的比賽應包養網 采用計時軌制。
一、時限
根據比賽性質的分歧,應事前規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時限。棋手用時不得超過規定時 限。 規定一局棋的時限可長可短,基層比賽可規定為1-2小時,全國比賽請求在一天之內 結束。
二、讀秒
在采用讀秒的比賽中,應事前規定在時限內保存幾分鐘開始讀秒。全國比賽保存五分 鐘讀秒,基層比賽亦可保存一分鐘開始讀秒。 讀秒時,凡一個步驟棋用時缺乏一分鐘的不計時間。每滿一分鐘則在保存時間內扣除一分 鐘,但不得用完規定時間。 讀秒任務由裁判員執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鐘時包養網 各報秒一次。 每扣除保存的一分鐘,裁判員應及時告訴棋手“還剩 X 分鐘”。最后一分鐘讀秒的 方法是30秒、40秒、50秒、然后1、2、3、4、5、6、7、8、9…以準確的語聲逐秒 報出。最后的報法是“10,超時判負”。 快棋比賽的讀秒辦法,可根據具體情況由競賽年夜會另作規定。
第四條 終局
一、除總則第七條的規定外,凡比賽一方棄權或因各種緣由被裁判員判負、判和的包養網 對局, 也作終局處理。
二、雙方確認的終局,確認的順序應是,先由輪走方,后是對方以異色棋子一枚放于已方 棋盤右下角的線外。
第五條 對局的暫停和封棋
規定有暫停的比賽對局中(如一日制比賽,午時須暫停等)暫停時間不計進對局時限。 嚴重的比賽,可采用封棋軌制,當比賽到規定的封棋時間,而對局尚未結束。已下過子的一方應包養網 當即退場,輪下子的一方思慮后,把準備下的點寫在記錄紙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員。續賽時,裁判員當場啟封,按包養網 所標記的地位下子,比賽繼續進行。
第六條 賽場紀律
一、對局者不得無故棄權和半途加入比賽。
二、比賽時,對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礙對方思慮的行為。
三、比賽中,對局者不得和其別人議論對局的棋勢,或查閱有關資料。
四、比賽中,對局者不得隨意在賽場來回走動,觀看別人的棋局。
五、對局者應留意言行文明,堅持衣著整潔。
第七條 對局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讀秒時,有詢問已方還剩幾分鐘的權利。
二、如出現足以妨礙本身正常比賽的現象或發現問題,有向裁判員提出意見的權利。但除 較緊迫的事務外,對局者應在本身走棋的時間內提出。
三、終局計算勝負時,對局者有請求糾正數子和計算勝負掉誤的權利。
四、裁判員作出判決,對局者必須服從,若有疑義應通過組織法式當即向年夜會提出申訴。
五、對局者有遵照賽場紀律的義務。
六、在對手離席時下的子,有告訴對方棋子下在哪里的義務。
七、比賽終局后,對局者包養 有收拾好棋具和當即退場的義務。
第八條 行棋
一、一方并未表現棄權,另一方連走二步,判連走二步者為負。
二、棋子下完后,又從棋盤上拿起下在別處。判棋子放回原處,正告一次。如棋子確系失落 落,允許其揀起后任選著點。
三、對局半途發現後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動,在征得對局者分歧意見后,可判移動之子挪回 原處,或許判移子有用。在對局者意見紛歧致時包養 ,應當即報請裁判長處理。裁判長可 根據移動之子對棋局進程的影響水平,判: 1.移動之子挪回原處; 2.移動之子有用; 3.和棋 4.重下 如屬居心移子,應判移子者為負。
四、對局中,因外界不成順從的緣由導致棋局散亂,應經雙方復盤確認后,繼續比賽。如 雙方沒有才能復盤,則判和或重包養網 下。 如對局者確屬無意散亂了棋局,可復盤續賽。不克不及復盤的,則判散亂棋局一方為負。 如對局一方居心散亂棋局,判負。
第九條 提子
下子后,誤將對方有氣之子提取,判誤提者正告一次,把有氣之子放回原處。
第十條 禁著點
棋子下子在禁著點上,判著手無效,棄權一次。
第十一條 全局同形再現
一、劫爭立刻回提,判回提者著手無效,棄權一次。
二、終局時,依照制止全局同形再現的原則,不允許以“假生”作為活棋。
三、對雙方互不相讓的三劫、四劫循環,長生、雙提二子等罕見特例,可判和棋或許重 下。
四、根據制止全局同形再現的原則,對局者不得將其作為不克不及終局的理 由。
第十二條 終局
一、輪走方確認終局,著手隨之棄權,如對方分歧意終局,可再下子。此時棄權方恢復著 手權利,對局繼續進行,直至雙方確認終局。
二、雙方都表現終局包養 后,如棋盤上尚留有雙方可爭之點,按雙活包養網 處理。
三、對逝世棋和活棋的確認,必須對局者雙方意見分歧。若有爭議,以實戰解決。
第十三條 封棋
續弈時,封局方必須按封棋的點下子。如封棋之點已有棋子時,判棄權一次,輪對方下子。
第十四條 計時
在有計時制的比賽中:
一、一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判其棄權作負。
二、雙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則判雙方棄權作負。
三、一方或雙方遲到均未超過規定時間,則在一方或雙方時限內分別扣除各自的遲到時 間。
四、提子時,必須把棋子提清后方可按鐘,違者勸告或正告一次。但在讀秒時,提子不計 時間。
五、對局者用時(包含讀秒)超過時限,一概判負。
六、讀秒時間棋手離席,裁判員應按規定繼續讀秒計時,超時判負。棋包養 手如急需離席,須 在對方思慮時提出,并征得裁判員批準,但每局只限一次。
第十五條 賽場紀律
一、對局者在比賽中,無故半途退場,正告一次并申報年夜會組委會。
二、對局者若有妨礙別人思慮的行為,給予勸告或正告一次。
三、對局者在比賽未終局時,查閱資料或與別人交談棋勢者,根據情節判正告一次或判 負。
第十六條 其他
一、凡裁判法所未包含的犯規現象,裁判員根據總則或競賽規程的精力,作公道的判決, 對不克不及確認的判例,應及時申報裁判長處理。
二、對局者被判的正告,應記錄在案,在一局棋里滿二次者,判該局為負。